首页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市区 教育 社会 房产 装修 体育 旅游 商业 财经 科技 文化 健康 娱乐 汽车 保养 家电  
 首页 > 资讯频道 > 辽宁频道 > 辽宁 > 正文

辽宁省公布新高考选考科目要求

2019-08-24 15:36:19    来源:辽宁日报    作者:
 
  本报讯 记者张健报道 8月22日,省教育厅发布《2021年拟在辽宁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(类)选考科目要求的公告》,供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的学生选科时参考使用。

  选考科目要求以本科专业或专业类为单位设定首选科目要求、再选科目要求。首选科目要求包括仅物理、仅历史、物理或历史均可3种,再选科目包括思想政治、地理、化学、生物4科,根据再选科目数量,选考要求分为“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”(1科)、“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”(2科)、“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”(2科)和“不提再选科目要求”。省级招生部门将按照选考物理、选考历史两个类别,分别公布招生计划、分别划线、分别投档录取。因培养要求不同,相同专业在不同高校可能会提出不同的选考科目要求。

  据悉,“3+1+2”新高考模式是指:“3”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、数学、外语,所有学生必考;“1”为首选科目,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物理、历史科目中选择1科;“2”为再选科目,考生可在化学、生物、思想政治、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2科。
 
 
上一篇:辽宁省近20万户企业享受“证照分离”改革红利
下一篇:辽宁省创建50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
 
 
 
 栏目最新
 
 推荐资讯
2020“中意文化和旅游年”即将启幕 近百项精彩活动贯穿全年
2020“中意文化和旅游
黑龙江建成全国首个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地学院
黑龙江建成全国首个野
长春莲花山举行“花海市民开放季”首发仪式
长春莲花山举行“花海
2019吉林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达标赛决赛在长举行
2019吉林《国家体育锻
 
 栏目热门
 

网站首页   关于我们   联系我们   网站声明
 
Powered by EmpireCMS 7.5  © 2002-2018 EmpireSoft Inc.